处室职能
站内搜索 
致辞
处室简介
处室职能
政策法规
整规工作动态
行政执法工作动态
商务信用工作动态
联系我们
 
处室职能
 
处室职能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05日
文章来源:

市场秩序处(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牵头协调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实施建议;建立健全相关预警、督查督办和评价考核体系。

2、负责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长效机制建设,承担部门间执法协调,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4、负责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制定、执行和规范执法的相关制度,开展执法检查。

5、指导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秩序规范、行政执法和队伍等工作。

6、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管理的行政执法等工作。

7、承担组织、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8、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9、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10、推动中小商贸企业信用担保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工作。

主办单位:吉林省商务厅 技术支持: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855号 邮编:130021
吉ICP备05006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