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国家级开发区及有关单位: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将于2010年11月16-21日在深圳举办,省政府对参加本届高交会非常重视,责成我厅会同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各类企业参展。目前,我省代表团已对高交会期间的重要活动、会刊宣传资料和办理参会证件等进行了安排。为使全省参会人员了解会务活动和安排,并按要求开展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展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有关参展和参会所需材料
(1)本届高交会我省代表团预定90㎡的展位面积。申请参展的单位请填报《展位申请表》(见附件1),省团将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展位。
(2)高交会出入展馆实行票证管理,每申请一个展位的单位,大会可免费办理2—3名参展商证件,请各参展单位的参会人员提供一张2寸彩照,标明姓名、单位、职务(见附件2)。
(3)参展项目。请各参展单位尽量多选择本单位优势项目参展,并填报《参展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请各市州、开发区及省直各企业,将本地区参展和参会单位的上述材料及照片汇总后,务必于10月15日前,统一报省商务厅高新处。
2、有关费用
(1)展位费。高交会组委会向各组团参展单位收取700元/㎡的展位费用,为鼓励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踊跃参展参会,利用高交会平台宣传展示吉林企业、吉林高新技术产品成果、广交客户、增加商机,本届高交会展位费用由省里统一解决,参展单位不需要交纳展位费,吉林省展位实行整体特装布展,布展费用也由省团统一解决。
(2)参展单位人员赴深圳的往返旅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布展事宜
为体现吉林省风貌和我省科技优势,吉林省代表团展位实行整体设计、施工、布展。请各参展单位在报名参展的同时,按以下要求将各自相关的文字材料、照片、样品图片等,发送给吉林省商务厅高新处。具体如下:
1、参展单位需提供不少于8幅照片,即反映本地区及本单位整体风貌和自然风光的照片2幅,能够充分反映参展企业的技术、产品、成果特点的照片6幅。每幅照片要有不超过20字的中英文对照说明,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3m以上。
另外,各单位要提供简要综合情况、技术成果优势、生产和应用前景的文字说明材料,文字限定在150-200个字以内,并需提供相应的英文译稿。
2、参展单位可以携带少量的实物和样品用于展示,实物样品要求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有条件的单位请提供“声、光、电”特色的样品参展。
(照片文字材料均报电子文件)
请将上述材料、图片电子版等务于2010年10月20日前送交到省商务厅高新处,以便统一制作。
三、第十二届高交会会期拟订重要活动安排
11月14日 全天 全省参展参会人员抵深圳
11月15日 8:30-10:00 之后封馆、安检
11月16日 时间待定 开幕式及贵宾专场
11月16-21日 9:00—17:00各展团展示、交易与交流
11月21日 17:00以后 撤展
11月22日 全省参展、参会人员离开深圳
四、关于参会食宿行安排
1、省团各参会单位人员在高交会期间的食宿行统一委托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负责安排。高交会期间,深圳各宾馆接待能力较紧张,考虑到省团的参展参会效果,经与深圳办事处所属天池宾馆协商,在高交会期间不作价格调整。由于接待能力有限,只能安排90左右人住宿,因此除申报展位的参展单位人员优先入住以外,无展位的参会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食宿,额满不再安排。
2、各参展、参观单位人员于11月14日抵深圳,22日撤离,与会人员往返深圳交通自行办理。省代表团将租用专门车辆,统一安排在飞机场接送站(需要接站的人员,请与天池宾馆联系)。
五、食宿行费用
省团参会人员将统一安排在深圳市天池宾馆,经协商,双人标准间,收费为268元/天;单人间268元/天(房费均含早餐)。入住深圳天池宾馆的单位请提前预定,各参会人员抵达深圳天池宾馆后自行到总台办理入住手续。
六、联络方式:
1、省团综合协调组:吉林省商务厅高新处
联系人: 胡 倩 王 晗
电话:0431-85676237 传真:0431-85624772
Email:huqian65@hotmail.com
2、深圳市天池宾馆
地址:深圳市红桂路2087号
总机:0755-25584129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十二届高交会成果交易展区展位申请表
2、第十二届高交会办证申请表
3、第十二届高交会申请参展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校对人:胡 倩 共印30份
附件1: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成果交易展区展位申请表
吉林省商务厅:
我单位将组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现预定展位 个
组团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请于10月15日前将该表反馈我厅高新处
联系人:胡倩、王晗
联系电话:0431-85676237或85627011转8116
联系传真:0431-85624772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办证申请表
证件编号(由制证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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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组团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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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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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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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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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
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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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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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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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证种类 |
□贵宾证(不需照片)
□嘉宾证
□参展商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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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单位
意 见 |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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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
审批意见 |
签字(盖章): |
注:1.本表可自行印制;
2.证件种类请在相应的□上打√;
3.照片为二寸白底彩照;
4.填写内容需清晰无误,同单位的申请人需保持单位名称的统一性;
5.请于10月15日前将资料寄送至省商务厅高新处。
附件3: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申请参展项目汇总表
注:请在所属行业一栏内填入该行业代码: 01 电子与信息、 02 生物医药技术、 03 新材料、 04 光机电一体化、 05 环境保护、 06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07 化工、 08 轻工、 09 农林牧渔、 10 航空航天、 11 其它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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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省市区、高校名称 |
单位名称 |
参 展 项 目 名 称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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