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0年,按照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关于落实〈孙政才同志在吉林省领导班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方案》的意见,我省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清理和确认。经严格审核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9项,不列入审批项目76项,下放和暂停11项。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部门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发给你们,同时,将在省政府法制网站公布取消、下放、暂停和不列入行政审批项目的目录,请部门接到本通知后,严格按照清理后的结果进行规范和执行。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取消和暂停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善后工作;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主动衔接,做好指导工作;对不列入审批但带有审批性质的项目,要切实加强服务,继续在政务大厅办理,不能撤回本单位,确需撤回的需经政务公开办同意;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规范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未列入继续执行目录的项目,一律停止执行。省软环境办、省政务公开协调办、省法制办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继续执行未列入保留项目的部门,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部门: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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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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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动进口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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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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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行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锯材出口配额商品)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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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进出口许可(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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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边境小额贸易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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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和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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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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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境外投资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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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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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拍卖企业(含分公司)设立、变更的审批及核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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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变更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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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直销企业(内资)设立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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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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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资格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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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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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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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招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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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备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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