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第二批省级外贸出口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各出口基地企业:
为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优化我省出口商品结构,促进外贸持续稳定发展,不断提升我省外贸发展质量和水平,今年省商务厅开展了第二批省级外贸出口基地的评审认定工作。在企业申报、各市(州)商务局推荐的基础上,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授予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为第二批省级企业型外贸出口基地(名单附后)。
请各市(州)商务局和省级外贸出口基地按照《吉林省出口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吉商外贸字[2011]6号)及《省级出口基地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吉商外贸字[2011]7号)相关要求,加强对省级外贸出口基地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培育工作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各基地企业根据自身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加快省级企业型外贸出口基地的建设,为推动我省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外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第二批省级外贸出口基地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