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省企业参加
第七届平壤秋季国际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省直相关企业:
今年我省与朝鲜的经贸合作非常活跃,我厅已于上半年组织了春季平壤展,企业成果明显,得到了参展企业的好评。为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商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同朝鲜的经贸往来,省商务厅决定组织我省企业参加“第七届平壤秋季国际商品展览会”。此次展会商务部也非常重视,组织国内相关企业赴会,给我省企业与朝鲜和国内企业的合作创造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时间、地点:
1、名称:第七届平壤春季国际商品展览会
2、时间:2011年10月17日-10月20日
3、地点:朝鲜三大革命展示馆新技术革新馆
二、展品范围:
各种机械,化工,电子,重工业,医药保健品,太阳能产业,食品包装机械,农产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农机具,矿产设备,特种车辆,软件开发,通信产业等。
限止展品:mp3、mp4、轮胎、家用电热产品、电视(液晶电视除外)、与韩国、日本、美国企业有关的产品等不得参展。
三、展出形式:
以实物为主,辅以图片、模型、样本、简介、展板、音像、灯箱等。要求用中、朝两种文字。
四、参展企业:
省内各类企业。每标准展位参展人数原则上为2人(其中包括朝鲜语翻译一人)。
五、组团单位
本次组团参展由省商务厅负责。各市州招展工作由当地商务局负责,参展企业由各市、州商务局统一汇总后报省商务厅朝俄贸易处。
六、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展位费:1200欧元/9㎡/个。
室内净地:80欧元/㎡(必须12㎡以上)
以上展位费由我厅全额补贴,每个参展企业原则上只申请一个展位。
(标准展位包括:洽谈桌一个,椅子两把,垃圾桶一个,射灯2个,眉板一个)
2、关税:如在展会期间售出展品将按实际发生费用交至朝鲜国际展览社
3、人员费:10310元人民币/人(按财政部标准收取。自10月15日-22日在境外停留8天,境内费用自理)。
4、展品运费:
展品由企业自行运输和通关,费用自理。
朝方收货人地址:意大利欧惕目展品货运代理公司 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021-6248-0412
凡参加此展的企业人员,可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相关事项可登录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网站参阅(网址:www.smeimdf.net或www.smeimdf.org)
我省参展的所有费用由省商务厅与朝鲜国际展览社统一结算,具体付款方式另行通知。
七、报名方式: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市州商务局务于9月16前将《展位申请及展品清单表》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2)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上报我厅的同时,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始资料和参展人员办理出国手续所需的3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原件、3张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所属单位的在职证明及出国担保书原件2份、通过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代码复印件2份、盖有当地税务局章的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1份、政府机关人员的出国政审批件、当地政府的同意函及财政局的资金证明等材料随后快递至省商务厅朝俄贸易处,用于办理出国手续。
国内出国手续由省商务厅统一办理。
请各市州商务局将统一收齐所在地参展和参会人员的费用之后务于9月22日前汇至我厅朝俄处。
八、展品征集、运输:
各参展企业报名后,要立即组织展品,印制企业简介、产品说明书,制作展板、模型、样本、图片、灯箱等参展用具(避免有关韩国的内容出现)。展品包装要坚固、规范、标识清楚。
九、展品销售:
展出期间,在不影响展出效果的前提下,展品可以部分销售,展会结束后,也可委托朝鲜国际展览社售出将全部或部分展品。
十、联系方式
吉林省商务厅朝俄贸易处
联系人:金苹丽
地 点:长春市人民大街3855号 邮编:130031
电话/传真:0431-85673226
电子邮件:jpl1102@sina.com(jpl金苹丽中文名拼音第一个字母)
附件: 秋季平壤展报名申请表.xls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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